网站须按规定删除不良信息

新闻资讯    2009-03-09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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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黄,很暴力”是去年有关网络的流行词。如何界定网络信息的良莠,还孩子们一片纯净的网络天空呢?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昨日接受本报记者与央视社会与法制频道《大家看法》栏目记者联合采访时表示,要惩治信息高速公路的“不良汽车”。他还透露,现在正研究要求网站必须在不良信息出现的多少时间内删除信息,如超过这个时间,网站为此要接受处罚,而且不良信息存在时间越长,处罚的力度越大。

  不良信息网站首发要负责任

  柳斌杰表示:“不良信息的首发网站当然它百分之百地负责任,你制作了这个淫秽色情东西发在你的网站上,这个重罚是没有问题的,当然要求删除也是必须的。另外一种就是互动产生的,刚才讲的这个,就是利用了这个高速公路,别的‘不良汽车’跑上去的。那么对这你有发现的责任,你也该对其进行管理。”

  借鉴外国方法认定淫秽信息

  柳斌杰还说:“首先,我们应该要求创作者要有自己的创作底线和良知。就是对社会来说,起码有一个是非观念,就是为孩子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让他们健康成长。”

  对于具体的界定方法,柳斌杰介绍:“现在有一个标准,这个标准不适合公共传播,只有我们少量的专业的人员掌握一个司法解释,就是什么样叫淫秽,什么样叫色情,图片是什么样的,视频是什么样的,这个标准比较模糊。”

  柳署长认为,对淫秽低俗信息的认定,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一些方式。“很多国家在传媒领域里不是由政府说你这个不行,而是有一个由社会各界组成的道德委员会,它随时有评价,评价以后政府根据他们的建议,警告你这个电视台别播这个片子,你这个网络游戏别上网站。”柳署长说,中国将会借鉴这些有益的经验和方式。

  本报与央视《大家看法》

  联合采访

  《大家看法》栏目两会特别节目于3月2日~3月12日每晚8:00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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