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电信恶意欠费纳入征信系统

新闻资讯    2009-10-28 17:31  

  恶意欠电信资费的企业或个人将会计入征信系统。昨天,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与上海资信有限公司签订征信业务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从2009年10月起,经诉讼并判决后的欠费案件,超过执行期仍然未执行法院判决的欠费个人或企业用户的相关信用信息,将提供给上海市个人信用和企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信息每月更新。

  据悉,近几年来每年因用户恶意欠费(上海电信提起诉讼的)导致的业务收入损失约1000万元。

  之前,电信欠费需要缴纳罚款,也就是电信收费单据上的滞纳金,现在不良信用信息还将首次被记入征信系统。根据《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恶意欠缴通信费用将作为“在信贷、赊购、缴费等活动中形成的不良信用信息”,纳入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这将对该消费者今后的信贷申请、就业及其他各类经济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

  上海电信表示,双方协议的签订,有效降低电信坏账风险,对企业确立信用观念、增强信用意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在征信体系建设中的责任。协议签订同时标志着上海市个人和企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信用信息覆盖面和信息内容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和丰富,有利于进一步倡导诚实守信的理念,引导消费者更为重视自己的信用。

  2000年6月28日,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正式运行,出具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大陆地区第一份个人信用报告。目前,个人征信系统已拥有超过1067万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包括个人基本身份信息、商业银行各类消费信贷申请与还款记录、信用卡的申请、透支和还款记录、移动通信协议用户的缴费记录、公用事业费的欠费记录、上海市高院经济纠纷判决记录以及保险营销代理人的执业操守记录等。联通了所有中、外资银行690多个信用报告查询网点,设立了三个面向广大市民的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窗口,累计提供个人信用报告903万份。

  2002年3月28日,上海市企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正式启动。目前企业征信系统已采集了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行政处罚记录、分类信用等级及行业统计分析等方面信息等。

  上海市个人和企业联合征信系统的建设将对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整个信贷消费产业的发展,繁荣上海经济起到积极良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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